九十四年度「張老師」輔導知能研習(志工訓練)招生簡章
壹、目的
一、增進社會大眾諮商輔導知能,推廣諮商輔導觀念及做法。。
二、增進個人了解,自我探索之能力,進而促進自我成長。
三、儲備義務「張老師」及行政志工。
貳、參加對象
高中職以上畢業之社會人士或學生。
參、研習時間
受訓分一年三個階段,第一階段研習時間:
一、甲班-自93年10月16日至12月11日止,每週六上、下午。
二、乙班-自93年10月17日至12月12日止,每週日上,下午。
肆、「張老師」志工資格及甄選方式:
一、義務「張老師」儲備訓練資格:〈對輔導工作有熱忱、興趣〉,並具備下列資格者:
1、專科畢業(含空中行專),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。
2、大學(含空中大學)、研究所畢業之社會人士。
3、大學(含技術學院)二年級以上在學學生。
4、空中大學學生修滿80個學分以上者。
二、「張老師」中心行政志工資格(據奉獻及服務熱忱,有責任心及意願者);
高中畢業之社會人士(年滿二十歲)或學生,完成輔導知能研習課程,經面談通過即
可擔任「張老師」中心之行政志工。
一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月14日,額滿為止。(簡章、報名表備索)
二、報名方式:
*現場報名:請攜帶二吋照片一張,畢業證書影本乙份(或學生證影本),並填寫報名表及繳費。
*通訊報名:填妥報名表,附兩吋照片一張、畢業證書影本乙份(或學生證影本),郵寄到404台中市進化北路369號7樓,台中「張老師」中心收即可。費用部份請
劃撥,帳號:22544399,戶名:財團法人「張老師」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(請於備註欄註明活動名稱、參與者姓名)
陸、研習費用
社會人士2500元,學生2000元。(此費用不包含自我探索團體或工作坊費用)報名繳費後恕不退費,如因不可抗拒之理由須退費者請於93年10月12日前提出證明退費,退費者一律酌收手續費二成。(課程當天,恕不受理退費)
柒、第一階段研習時間、內容、地點
一、以專業講授的方式進行,將聘請專家、學者擔任講師。課程時間、內容如異動,則以實際上課時修正為主。
研習地點:台中市團委會
甲班
(週六) |
乙班
(周日) |
時間 |
課
程 |
10/16 |
10/17 |
上午 |
張老師簡介 |
下午 |
同理心技巧訓練 |
10/30 |
10/31 |
上午 |
人的反應~情緒、認知、行為與人(一) |
下午 |
人的反應~情緒、認知、行為與人(二) |
11/6 |
11/7 |
上午 |
諮商輔導概論 |
下午 |
壓力調適與適應 |
11/20 |
11/21 |
上午 |
兩性之間 |
下午 |
親子之間 |
11/27 |
11/28 |
上午 |
人我之間 |
下午 |
夫妻之間 |
二、自我探索團體或工作坊(必選修課程6週、每週3小時共18小時,費用約2000-2500元)
捌、備註
一、研習期間若缺席二節課以上者,視為自動放棄參加「張老師」之志工訓練。
二、研習期滿,通過甄試(面談)後,始能參加「張老師」之志工訓練或擔任行政志工。
三、第二階段於93年12月19日至93年3月12日,以學習諮商技巧及各類問題輔導
策略為主,第三階段自94年3月26日至6月3日止,以實務演練為主,每週上課
約九小時,於週日及晚上研習。每階段皆需通過評選始得參加進階研習,通過全程
考評者,得受聘擔任義務張老師,並必須至少服務一年。
四、本單位經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審核通過為「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民間學習認證機構」,
並申請台中縣市政府教師研習時數認證中。
五、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適時補充。
六、詢問電話:(04)2203-3050,台中「張老師」中心 黃美菁小姐
E-mail:mumu123@ms18.hinet.net
七、張老師相關活動資訊可上網至「張老師」全球資訊網http://www.1980.org.tw或台
中「張老師」中心網站http://www.cyc.org.tw/d031/index.htm
八、諮商服務時間及電話:
服務電話:週一至週六9:00-21:00;週日9:00-17:00
諮商專線:1980(依舊幫您)或04-2206-6180
強力邀請能於白天班服務的熱心人士共襄盛舉!
全文檔案及報名表下載(doc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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