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提的「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案」,已於今年五月二十六日,經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一讀通過,除了將國民中學與小學原有設置各處室之組織條文刪除之外,同時也把學校應設置輔導室或輔導教師的條文完全刪除了!這樣的影響將導致學校輔導體系與輔導教師,會在國民中小學中消失於無形,對於學校輔導工作的衝擊與負面影響甚大。教育部因為近年來國家財源短缺,想要精簡學校人力,大力推動學校組織再造的政策,並且在同時間,沒有經過任何公共論述、沒有舉辦過一場公聽會、沒有經過仔細評估結果,就把國教法第十條靜悄悄的修改了,企圖在學校當局與社會大眾都不知情的情況下修法通過。但是教育當局可曾思考過,「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案」若是通過,就是同時瓦解了學校輔導體系,終結了學校輔導工作,把校園內學生的問題推往社會,此舉無異將校園中一群行為有偏差、適應有困難,急需要輔導老師協助的孩子們棄之於不顧,任由自生自滅。如果學生的問題行為持續惡化,社會大眾需要承擔的治安風險增加,國家要花在學生問題行為矯治的社會成本更為增加,這些是教育當局在修改國教法第十條,導致瓦解學校輔導體系時,可曾想到的問題?
若教育部所提之「國民教育法第十條修正案」三讀通過,國民學校輔導工作體系將面臨瓦解,學生的心理健康被棄置不顧,輔導專業人員將被打入冷宮及逐出校園,學校輔導工作自此沒有明天。
目前正是重要時刻,讓我們共同來關心此一情勢的發展,並表達出我們的看法與立場,避免錯誤的立法行動,斷送學生的健康與國家的未來。